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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
2021/002501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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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分类:
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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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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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日期:
2021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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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- 主题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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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沧交安〔2021〕6号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-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
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
沧交安〔2021〕6号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,局直各单位、机关有关科(室):
根据沧州市安委办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要求,市局安委会研究制定了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
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
2021年5月27日
全市交通运输系统
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
今年是第20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,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,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,提升全员安全素质,根据沧州市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部署要求,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落实安全责任,推动安全发展。
二、总体要求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省、市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,统筹安全和发展,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,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,在全系统凝聚“落实安全责任,推动安全发展”的强大合力,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紧扣活动主题,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。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及“三重四创五优化”活动,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专题学习《生命重于泰山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》电视专题片和《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—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》,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理念,坚决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、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。要组织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学者、单位领导、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通过安全生产“大讲堂”“大家谈”“公开课”“微课堂”和在线访谈、基层宣讲等形式,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、见行见效,让落实安全责任变为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。
(二)注重经验总结,开展好专项整治“集中攻坚战”专题宣传活动。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。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,加大对集中攻坚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、典型做法、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,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,形成制度成果,构建长效机制。要广泛发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开展“安全红袖章”“事故隐患大扫除”“争做安全吹哨人”“安全隐患随手拍”等行动,对事故易发多发,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部位、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切实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,把隐患消灭在成灾之前。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做法,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创新案例征集活动,向省交通运输厅集中申报典型创新案例,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。
(三)保持高压态势,开展好“防风险,除隐患,保安全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“回头看”。各单位要在前期企业自查、属地排查、市级抽查的基础上,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开展“回头看”,看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,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,责任单位是否监管到位,确保“存量隐患整改到位,增量隐患动态清零”。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加大检查执法力度,通过“四不两直”、暗查暗访、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提高检查效果和发现问题能力,对整改流于形式的,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;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,一律关停,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。要配合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好“安全生产沧州行”活动,突出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,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企业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。要按照市局《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风险“大摸底”,制定“五个清单”,形成“一图、一册、一表”。
(四)线上线下并举,开展好“安全宣传咨询日”活动。6月16日是“安全宣传咨询日”。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,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、形式多样的“安全宣传咨询日”活动,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、交通运输应急处置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。线上:要开展利用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“主播走一线”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,增进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。积极参与“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”网上展览和“测测你的安全力”知识竞赛。积极参与“6·16我问你答”直播答题和“接力传安全-我为安全生产倡议”等活动,创造性开展“公众开放日”“专家云问诊”“安全快闪”等线上活动。线下:要在长途汽车站、公交枢纽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咨询活动,通过现场解答、发放宣传品、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安全体验等方式,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急救技能。
(五)注重工作实效,深入推进安全宣传“五进”活动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等实践活动,组织全行业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,察民情、访民意、办实事,切实提高安全宣传“五进”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。充分利用“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”、各县(市、区)政务网站及新媒体平台,开发制作交通运输领域科普知识读本、微课堂、微视频、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,有针对性地开展车站候车厅、公交枢纽站等灾害事故避险逃生演练。要广泛开展“安全行为红黑榜”“岗前警示教育三分钟”等安全典型做法推广活动。深入推进“讲一次安全课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、赠送一批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、发放一批宣传资料”为主要形式的安全宣传“五个一”活动。
(六)密切协调配合,开展好“安全同行”大型公益宣传活动。要联合应急管理、公安交警等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“安全同行”大型公益宣传活动。突出汽车客运站、公交枢纽站、施工现场等场所,悬挂安全条幅、标语,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、安全知识,摆放安全知识展板,发放安全类实用宣传品。开展防汛、防灾等有针对应急处置演练。配合应急部门开展“开车第一课”专题讲座,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;在新媒体平台举办“安全同行”话题互动,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安全宣传活动,营造浓厚宣传氛围。
(七)坚持警钟长鸣,开展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。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的要求,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影响力,将省安委会《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》发至本辖区本领域每一家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,结合近年来省内外交通运输领域典型事故,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。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,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剖析事故案例、专家授课等方式,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,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,不断增强安全意识、提升履职能力。要坚持以案为鉴、举一反三,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,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,严防事故发生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扎实推进“安全生产月”各项工作,市局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和协调督办工作。各单位领导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,参加本地本领域本单位主题活动至少1次以上。要细化活动方案,认真动员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,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,确保活动实效。
(二)加强跟踪指导。各单位要加强对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督办检查,坚持把活动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,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,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,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,防止搞形式主义、走过场,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,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、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,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(三)加强信息报送。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、局直有关单位要于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并确定活动联络员,6月份每周三16:00前报送本周活动好的做法、特色项目、重要活动视频、图片、文字信息等电子版资料,6月29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。
联系人:樊清迁,联系电话:8695996,传真:8695919,电子邮箱:jsjtzd2021@163.com。